3.中职定向师资班直升本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同时申请享受其他国家、自治区以及高校设立的奖、助学金政策。 4.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全日制本科生教学、管理规定对直升本学生进行统一管理。中职定向师资班直升本学生不得申请转学、转专业。 5.培养过程中实行“过程淘汰”制度,对培养过程中达不到考核要求的,将予以劝退。 八、毕业证书发放和学位授予 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的课程,成绩合格,按照教育部及新疆大学有关规定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。 九、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新疆大学**委学生工作部 0991-8585671 十、其他事项 1.被录取的学生必须与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、培养院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。不签协议者,将取消其录取资格。 2.凭录取通知书、定向培养协议、准考证、专科毕业证书及本人档案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,办理入学手续。学校在学生报到后3个月内,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,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,取得学籍,不合格者,取消入学资格。 学校通讯地址:新疆乌鲁木齐市胜利路666号 邮政编码:8300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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