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2)劳动实践: 学生第二学年期间须参加1次由学校安排的劳动实践活动,引导学生参加生产或公益劳动,以培养学生基本的劳动观念和职业道德。为期1周,活动完成由学生所在实践单位就学生的劳动态度、出勤情况给出综合评定,经鉴定合格,计1学分,不计入学生成绩绩点。 (3)读书活动:学生第一学期至第四学期须完成“读书活动”,并撰写读书心得。学生可在推荐书目中自由选择自己最喜欢的著作进行阅读。在阅读过程中,应做好读书笔记,并撰写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读书心得,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的12月底和第二学期的5月底,分别将当学期的读书笔记和读书心得以班级为单位,由班级指导教师进行成绩评阅。每学年计0.5学分,共计1学分,不计入学生成绩绩点。 (4)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:该课程为必修课程,为大学生就业创业提供指导帮助,计2学分。 2. 专业实践(11学分) (1)独立开设的实验课程:是指各专业单独设立的专业实验课,包括专业综合实验、学科综合实验和跨学科综合实验,鼓励开设研究性实验课程,本环节开设旨在增强学生的实践创新和动手操作能力。法学专业独立开设的实验课程为模拟法庭,计3学分。 (2)学年论文:第六学期由学院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安排学年论文写作,以锻炼学生对所学专业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,计1学分。 (3)毕业实习:结合专业要求,原则上在第八学期进行不少于6周的毕业实习。实习结束后,根据各专业要求和实习内容填写毕业实习报告。毕业实习过程完成并经鉴定合格,计3学分。 (4)毕业论文:安排在第八学期,为期10周,帮助学生建立合理的知识结构,加深对专业知识的专题研究,培养进行科研工作的能力。通过答辩,计4学分。 3. 综合实践(2学分) 综合实践部分根据《山东财经大学本科生创新与社会实践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》组织实施。要求学生最低选修2学分,本部分课程成绩不计入学生成绩绩点。 (1)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与社会实践:引导学生走出校门,到社会中去,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观察分析能力,以深化课堂教学效果。“思想政治理论课”实践教学与团委组织的社会实践统筹进行,学生在校期间(第八学期除外)通过参加社会考察、社团公益活动、理论形式宣讲、社会调查、社会服务、“三下乡”、勤工俭学等等形式完成社会实践活动,按要求填写《山东财经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》,并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社会实践调研报告,由团委组织辅导员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评阅认定合格。根据《山东财经大学本科生社会实践活动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》计算学分,每学年最少15天,计1学分,要求修读2学分。 (2)科技创新:鼓励学生在校期间(第八学期除外)参加各级各类科学研究、竞赛及发明创造活动,对取得优秀成绩或创新成效显著的学生,根据《山东财经大学本科生创新与社会实践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》和有关证明材料认定计算学分。此部分不做最低修读学分要求。学生所获学分可冲抵通识选修课学分,最多可冲抵4个学分。 (3)素质拓展与职业技能培训:学生在校期间(第八学期除外)可参加计算机、英语、日语、普通话等级考试等考试或职业技能考试,获得中高级职业技能证书,律师、会计师、建筑师、导游证等从业资格证书,以及汽车驾照等证书,以培养锻炼学生的就业能力和适应力。根据《山东财经大学本科生社会实践活动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》和获得的资格证明等材料认定计算学分。此部分不做最低修读学分要求。 四、学制 本科标准学制为4年。根据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,实行3-6年弹性学制,学生可提前1年或延长2年毕业。 五、毕业学分要求 本专业要求学生修满指导性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总学分167学分和各模块应修学分,方准毕业,其中: 1. 通识课程60学分,占总学分的35.93%,其中,通识必修课42学分左右,选修课18学分,需修满每个模块要求的最低学分。 2.学科基础课程41学分,占总学分的24.55%。 3.专业课程48学分,占总学分的28.74%,其中,专业必修课28学分,专业方向选修课需最低修读10学分,专业任选课需最低修读10学分。 4.独立设置的实践教学环节18学分,占总学分的10.18%。 六、学位授予 按要求完成学业,达到毕业学分要求,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,授予法学学士学位。 课程类别 课程总学分 课程总学时 学时类型 学期、周数、周学时分配 学友请微信搜索好学网,或加公众号 haoxuewacom 获取更多学习资讯! |